网络货运平台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向下游托运方收取的运输费。网络货运平台企业从事运输业务,需要向下游托运人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发票。
网络货运平台企业的主要成本是支付给上游实际承运人(主要是个体司机)的运费。但在现行税制下,个体司机无法向网络货运平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为了降低增值税税负、提高市场竞争力,网络货运平台的盈利模式高度依赖地方政府的财政奖励/补贴。部分地方对网络货运平台的奖励甚至曾达到增值税地方流程部分的95%以上。
在经济下行、地方财力吃紧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生效的背景下,该模式面临巨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行业变革迫在眉睫。
平台在设立初期,由于下游托运企业可能已经有熟悉的承运方,想要在短期内吸引客户注册并在线上接单运营存在难度。因此,运单补录模式在行业发展初期较为普遍。long8-龙8(国际)唯一官方网站
同时,网络货运平台发展初期由于风控制度不完善等原因,一些平台或业务员受利益驱动,可能会配合托运方虚开发票或被托运方利用虚开发票。
运输服务的完成涉及到货物起运地、到达地、运输业务承揽地和运输业务途径地,这些地点可能均不相同。long8-龙8(国际)唯一官方网站但网络货运平台注册地或开票地可能不在上述任何一个地点。这是平台经济对税收征管带来的新问题和挑战。
网络货运行业异地开票或抵扣的需求客观存在。long8-龙8(国际)唯一官方网站但异地开票、本地抵扣可能导致本地税源被流失。一些地方基于本地税源流失考虑,不允许网络货运平台以及相关企业通过异地开具的发票在本地发票,或强行要求外地企业在本地注册成立子公司或分公司。
*本文摘自于《财税雷区与破局之道:2025网络货运合规指南》,下一期将更新第六部分的内容“合规生存手册:从风险防火墙到税负优化路径”,全文目录如下: